最高党组于6月20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建立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问题. 会议由最高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 这次会议目是要落实关于绩效考核重要指示精神,解决主题教育中突出问题,并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此之前,最高法曾于2011年发布了《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在增强审判能力、优化审判方式以及改善审判作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一些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使得原有指标体系逐渐无法满足新时代司法审判工作发展要求. 实践中出现了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数值、违背司法规律以及层层加码等问题。因此,最高法于2014年决定取消对各高院考核评价,将评估指标改为审判工作统计分析参考。
在主题教育期间,最高法党组通过调研了解到,很多地方建议健全完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以促进审判工作、强化审判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审判服务。最高法党组认真检视了这个问题,并将其作为主题教育整改重要内容。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最高法党组成立了起小组,通过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了各地和相关专家意见. 共收到了800多条意见建议,充分消化吸收了2011年指标体系和各高院正在实施审判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合理有效内容,并对指标体系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
经过反复修改和完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分为质量、效率和效果三大类指标. 这个指标体系充分体现了以为中心理念,突出了“公正与效率”主题,同时也尊重了司法规律. 在评价标准上,坚持质量优先,将一审裁判被发改率、生效案件被发改率等质量指标作为首要考量. 在提升办案效率方面,综合运用审限内结案率、审限变更率、平均结案时间等指标来和促进科学提升办案效率. 此外,还注重裁判效果,设置了案件比等指标,以防止程序空转,使办案质效更高,司法资源投入更少,当事人体验更好。
为了避免唯指标、数据论英雄问题,最高法党组对指标设置进行了严格控制,合并了一些指标,质量指标管理系统取消了一些不必要指标. 通过对每个指标设置“合理区间”,防止“唯数据”和“造数据”,以及盲目追求高数值情况发生.
最高法党组在制定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时坚持精准务实原则,在一视同仁基上,质量指标管理系统充分考虑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避免了摊大饼和搞平衡问题.
总而言之,最高法党组研究建立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举措将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这一举措旨在落实关于绩效考核重要指示精神,解决主题教育中突出问题,推动司法审判工作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司法服务。.